;“更为宽松的生育数量规定给作为生育主体的育龄女性带来了更大的压力,这些压力有可能转化为婚育阻力,值得特别关注。”为推动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落实落细,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妇女研究论丛》编辑部早前主办了“解读三孩生育政策 推动构建包容性配套支持措施”线上论坛,并于8月16日起在官方微信公号上公布与会专家的发言内容。其中,聚焦中国生育政策的性别意涵的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宋健,提出了上述观点。她表示,压力来源之一是就业市场更为严重的性别歧视。虽然性别歧视不会出现在明文规定中,但生育三个孩子的可能性及相应的时间与精力付出会成为女性求职时背负的无形包袱,使用人单位的性别取舍天平更为倾斜。生育休假的延长特别是针对母亲的产假延长措施将加重可能的倾斜。压力来源之二是家庭成员的催生。在女性家庭话语权偏弱甚至缺失的家庭中,妻子可能受到来自丈夫和长辈的多育催促,加之社区和社会舆论的影响,女性承受着非意愿生育多孩的压力。三孩生育政策的实施标志着中国生育政策宽松化改革更进一步,也激起了关于女性生育压力加重的公众讨论。宋健认为,回顾中国生育政策的发展历程,无不与作为生育主体的女性的生育束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