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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一公司高管用烟头烫员工脸 评论:职场霸凌坚决不能忍时间:2024-02-17 职场的工作从不会是一帆风顺,进入职场的人,可能或多或少都会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有些人选择忍气吞声,也有人宁愿正面硬“刚”。
近日,陕西某员工刘先生发文称,在今年2月5日公司年会聚餐时,公司高管高某多次用言语挑衅自己,并不止一次把燃烧的烟头按在自己的脸上,直言:“疼不疼?疼就对了,这样你才能长点记性!”
3月21日,刘先生表示:“把此事件公开出来,就是为了评理、讨公道。37岁的刘先生在2018年进入陕西一家新能源企业任区域拓展的职务。今年2月5日,在单位的聚餐中,他称被上级领导高某某2次用烟头烫脸,并留下了伤疤。目前,脸上两烫伤疤痕的刘先生,希望公司、警方依法办事。
“2月5日晚上10点,公司总经理高某某说:我从小就喜欢杀个鸡、宰个羊,一定要出血,让他意识到疼。公司业绩好的时候,收拾完成情况不好的人;公司业绩整体不好的时候,就要收拾刘某这种不听话的人,我要的是森林,不是刺头。”
“高某某这番话一晚上重复了好多遍,一直在言语挑衅,我忍了一晚上,最后点我名字,我也没吭声,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人家把烟头烫我脸上。”
高某某还问:“疼不疼,烫不烫,疼才会让你长记性。”整个过程刘先生没有反抗,同时还有十几名员工在场。事发后,刘先生跟公司高层反映此事,但几个月过去了也没有得到满意的处理结果。
事后高管所言这是酒后无意行为,但这一场职场暴力的上演,确实让很多人体会到了“人格被侮辱”的感觉。
企业讲求绩效,对于员工不同的工作表现,采取合理的表扬和批评是常见的激励方式,对于一些工作失误或达不到应收标准的员工,批评教育或依法解雇都无可厚非,但借由“酒劲”对员工进行侮辱和人身伤害,却着实有些过了。
工作本就不分贵贱,只有职责分工不同,公司权力大小有别,但人格权在法律面前是一律平等的,高管的言语挑衅和烟头烫脸行为,损害了刘某的身体权、健康权,践踏了其人格尊严,属于违法行为。
就此去看,涉事企业如果不能严肃处理施暴者的违法违纪行为、彻查包庇阻挠行为,给当事者和社会关切一个交代,那企业的未来也难以走远。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人活着就是为了一口气,领导用烟头烫你的时候就需要敢怒敢言。苟且不一定偷生,忍辱未必可负重,委屈不一定求全。不同的是,最终,该员工没有选择沉默,而是现场报警,也有同事在现场做了证明。而刘先生,可能和大家想象的职场霸凌不同,刘先生是唯一且连续三年创值实现净利润的员工。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职场上的潜规则,例如隔级打压。
我们拼尽全力,才能让我们活的体面一点,成年人的生活太不容易了。有许多新闻事件是关于员工因为业绩不达标被各种处罚。职场暴力、职场霸凌现象屡见不鲜。
今年刚实行的“民法典”,人格权独立成编,具体详细,为我们反击职场霸凌提供了法律基础。遇到职场霸凌时要固定证据,敢于反击,不要让霸凌者得寸进尺。就像家暴一样,职场霸凌只有0次和无数次的区别。
职场像是江湖,不做沉默的大多数。遗憾的是,在公司年会聚餐上,多位同事都选择了沉默。个人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而“众人拾柴火焰高”,需要更多员工坚持不做“沉默的大多数”。唯有如此,才能让职场霸凌者成为“过街老鼠”。 |